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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T_8110-1995氣體保護電弧焊用碳鋼、低合金鋼焊絲
點擊次數:143 發(fā)布時間:2020-9-28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8110—1995
氣體保護電弧焊用碳鋼、低合金鋼焊絲
代替 GB 8110—87
Welding wires for gas shielding arc welding of carbon and low alloy steels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碳鋼、低合金鋼實芯焊絲和填充焊絲的型號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及纏繞、包裝等項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碳鋼、低合金鋼熔化極氣體保護電弧焊用的實芯焊絲,推薦用于鎢極氣體保護電弧焊和等離子弧焊的填充焊絲(以下簡稱焊絲)。
2 引用標準
GB3323鋼熔化焊對接接頭射線照相和質量分級
GB223.1~223.70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GB2652焊縫及熔敷金屬拉伸試驗方法
GB2650焊接接頭沖擊試驗方法
GB700碳素結構鋼
GB/T1591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
GB228金屬拉伸試驗方法
3 術語
3.1 松弛直徑
從焊絲盤(卷)上截取足夠長度的焊絲,不受拘束地放在平面上,所形成圓或圓弧的直徑。
3.2 翹距
從焊絲盤(卷)上截取足夠長度的焊絲,不受拘束地放在平面上,焊絲翹起的zui高點到平面上的距離。
4 型號分類
4.1 焊絲按化學成分和采用熔化極氣體保護電弧焊時熔敷金屬的力學性能分類。
4.2 焊絲型號的表示方法為 ERXXX,字母 ER表示焊絲二R后面的兩位數字表示熔敷金屬的zui低抗拉強度,短劃“-”后面的字母或數字表示焊絲化學成分分類代號在還附加其他化學成分時,直接用元素符號表示,并以短劃“-”與前面數字分開。
4.3 本標準中焊絲型號舉例如下:
5 技術要求
5.1 焊絲的化學成分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5.2 不同型號焊絲所要求的力學性能試驗,射線探傷試驗規(guī)定于表2。
5.3 熔敷金屬力學性能
5.3.1熔敷金屬拉伸試驗結果應符合表3的規(guī)定。
5.3.2 熔敷金屬 V型缺口沖擊試驗結果應符合表 4的規(guī)定。
5.4 焊縫射線探傷應符合GB3323中的II級規(guī)定。
5.5 焊絲的尺寸及允許偏差
5.5.1 焊絲的直徑及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的規(guī)定。
5.5.2 填充焊絲的長度為 1000士10mm。
5.6 焊絲的表面質量
5.6.1 焊絲表面必須光滑平整,不應有毛刺、劃痕、銹蝕和氧化皮等,也不應有其他對焊接性能或焊接設備操作性能具有不良影響的雜質。
5.6.2 焊絲的鍍銅層要均勻牢固,用纏繞法檢查鍍銅層的結合力時,應不出現起鱗與剝離現象。
5.7 焊絲的挺度應能使焊絲均勻連續(xù)送進。焊絲的抗拉強度應符合表6的規(guī)定。
5.8 焊絲的松弛直徑和翹距應符合表7的規(guī)定。
5.9 當焊絲有對接時,對接處應適當地加工,以保證能均勻連續(xù)送絲。
5.10 根據供需合同,允許供應其他尺寸的焊絲,焊絲表面也可采用其他不影響焊接和力學性能的表面保護方法進行處理。
注:ER50-2、ER50-3、ER 50-4、ER50-5、ER50-6、ER50-7型焊絲,當伸長率超過zui低值時.每增加l%.屈服強度和抗拉強度可減少10MPa,但抗拉強度zui低值不得小于480MPa屈服強度zui低值不得小于400MPa.
6 試驗方法
6.1焊絲的化學分析
6.1.1 焊絲的化學分析試樣應取自成品焊絲,并各有足夠重復分析用的試樣.
6.1.2 焊絲化學分析方法可按供需雙方協(xié)商的任何方法進行.仲裁試驗應按 GB223.1~223.70進行.
62 熔敷金屬力學性能試驗
6.2.1熔敷金屬力學性能試驗用的焊絲直徑為1.2mm或1.6mm,如果生產其他直徑的焊絲,可采用直徑接近1.2mm或1.6mm的焊絲進行試驗.
6.2.2 試件材料應符合表8的要求,當與表中要求有差別時,試件坡口表面及墊板應堆焊隔離層,使用的焊絲應與試驗焊絲相同,隔離層厚度在加工后應大于3mm,坡口加工如圖1所示、在確保熔敷金屬不受試件材料影響的情況下,也可采用其他方法。
6.2.3 試件尺寸、取樣位置按圖1規(guī)定。
6.2.4 試件按圖1組裝,在水平位置焊接,焊接后角變形大于5?應予報廢.試件焊后不允許矯正,可采取反變形或拘束的方法防止角變形.
6.2.5 試件定位焊后,加熱到表9規(guī)定的預熱溫度范圍,在圖1規(guī)定的位置上用測溫筆或表面溫度計測量,在焊接過程中應保持道間溫度,并按表10焊接條件進行焊接.
注:送絲速度、電與工件距離為參考數值。
6.2.6如果必須中斷焊接。在中斷期間允許將試件在靜止的空氣中冷卻到室溫。必要時,應按6.2.7.2條的要求進行一次中間熱處理.當重新焊接時,試件應加熱到表9規(guī)定的道間溫度,并按6.2.5條的規(guī)定進行。
6.2.7焊后熱處理
6.2.7.1按表9要求恩焊后熱處理時應在沖擊試樣和拉伸試樣加工之前,并按6.2.7.2條的要求進行。
6.2.7.2試件放人爐內時,爐溫不得高于310℃,zui大加熱速度為200℃/h,加熱到表9規(guī)定的熱處理溫度后保溫lh,然后開始冷卻,zui大冷卻速度為170℃/h,當冷卻到310℃時,可從爐中取出試件在靜止的空氣中冷卻.
6.2.8熔敦金屬拉伸試驗
6.2.8.1 按圖1所示位置從試件上加工一個熔敷金屬拉伸試樣,試樣尺寸按圖2。
6.2.9.2熔敷金屬V型缺口沖擊試驗按GB2650進行。
6.2.9.3按表4規(guī)定的試驗溫度,測定5個沖擊試樣的沖擊吸收功。
6.2.9.4在計算5個試樣沖擊吸收功的平均值時,應去掉一個zui大值和一個zui小值。余下的三個值中要有兩個大于27J,另一個不得小于20J,三個值的平均值應不小于27J。
對于ER-49I型焊絲,余下的三個值中要有兩個大于47J。另一個不得小于35J,三個值的平均值應不小于47J。
對于ER69-1,ER69-2,ER76-1,ER83-1型焊絲,余下的三個值中要有兩個大于 68J,另一個不得小于54J,三個值的平均值應不小于68J。
對于ER69-3型焊絲,余下的三個值中要有兩個大于35J,另一個不得小于26J,三個值的平均值應不小于35J。
6.3射線探傷試驗
6.3.1焊縫射線探傷試驗應在試件上截取拉伸試樣、沖擊試樣之前進行,射線探傷前應去掉墊板。
6.3.2焊縫射線探傷試驗按GB3323進行。
6.3.3在評定焊縫射線探傷底片時,試件兩端25mm應不予考慮。
6.4鑲嵌層結合力
將焊絲在一根金問圓棒上緊密纏繞10~15圈,放大30~50倍檢查鍍銀層,金屬圓棒直徑應符合表11規(guī)定。
6.5焊絲的拉伸試驗
6.5.1焊絲拉伸試驗的試樣取自成品焊絲,試樣長度為200~250mm。
6.5.2焊絲的拉伸試驗按GB228進行。
7 檢驗現則
7.1成品焊絲由制造廠技術檢驗部門按批檢驗。
7.2每批焊絲應由同一爐號、同一規(guī)格、以同樣制造工藝生產的焊絲組成.每批焊絲的zui大重量應符合表12規(guī)定。
7.3每批焊絲中按盤(卷)、簡數任選3%,但不少于兩盤(卷)、筒,分別取樣進行化學分析。
7.4焊絲直徑用精度為 0 01 mm的量具,在同一橫截面兩個互相垂直方向測量測量部位不少于兩處。
7.5每批焊絲中按盤(卷),筒數任選1%,但不少于兩盤(卷)、筒,分別取樣檢查鍍銅層的結合力、焊絲的抗拉強度、焊絲的松弛直徑和翹距。
7.6驗收
7.6.1每批焊絲的化學成分應符合5.1條的規(guī)定。
7.6.2每批焊絲的試驗項目應符合5.2條的規(guī)定。
7.6.3每批焊絲的熔敷金屬力學性能試驗結果應符合53條的規(guī)定。
7.6.4每批焊絲的焊縫射線探傷結果應符合5.4條的規(guī)定。
7.6.5每批焊絲也可以按供需雙方協(xié)商的驗收項目進行驗收。
7.復驗
任何一項檢驗不合格時,該項檢驗應加倍復驗。當復驗拉伸試驗時,抗拉強度、屈服強度及伸長率同時作為復驗項目。其試樣取自原來的試件或新焊的試件,復驗結果均應符合對該項檢驗的要求。
8焊絲的纏繞、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
8.l焊絲的纏繞要求
8.1.1焊絲以焊絲盤、焊絲卷及焊絲筒的形式供貨。
8.1.2焊絲盤的尺寸應符合圖4規(guī)定。焊絲盤的材料和設計應能使焊絲在正常搬動或使用時不損壞,焊絲盤應清潔和干燥,以保證焊絲清潔,纏繞在焊絲盤上焊絲重量應符合表13規(guī)定。
8.1.3焊絲卷的尺寸應符合圖5的規(guī)定,襯圈的材料和設計應能使焊絲在正常搬動或使用時不易損壞,襯圈應清潔和干燥,以保證焊絲清潔。纏繞在焊絲卷上的焊絲重量應符合表14規(guī)定。
8.1.4焊絲筒的外徑應為400,500和600mm.焊絲筒的材料和設計應能使焊絲在正常搬動或使用時不易損壞、焊絲簡應清潔和干燥,以保證焊絲的清潔。纏繞在焊絲筒內的焊絲重量由供需雙方協(xié)商。
8.1.5每個焊絲盤、焊絲卷、焊絲筒上的焊絲應是同一批號連續(xù)長度的焊絲,焊絲不允許有紊亂、折彎、打結等。焊絲的起始端應牢固、明顯易找。
8.1.6經供需雙方同意,可采用其他形式供貨。
8.2包裝
8.2.1應采用適當形式的內包裝,以利于焊絲的防銹蝕和存放。
8.2.2為了防止焊絲在運輸和存放過程中損壞,必須采用適當形式的外包裝。
8.3標志
8.3.1每件焊絲的外包裝應標有焊絲型號和批號、規(guī)格、凈重、制造廠名稱、生產日期。
8.3.2每件焊絲內包裝應用標簽或其他方法標有焊絲型號和本標準號、批號、檢驗號、規(guī)格、凈重、制造廠名稱。
8.4質量證明書
制造廠對每一批焊絲,根據實際檢驗結果出具質量證明書,當用戶提出要求時,制造廠應提供檢驗結果的副本。
附 錄A
氣體保護電弧焊用碳鋼、低合金鋼焊絲標準的簡要說明
(補充件)
A1 按本標準檢驗熔敷金屬性能時,應考慮熔敷金屬的性能與焊絲直徑、焊接電流、板厚、接頭的幾何形狀、預熱及道間溫度、表面狀態(tài)、用材成分、焊絲成分以及保護氣體有關。
本標準規(guī)定的試件焊接條件及保護氣體是用于焊絲熔敷金屬試件的焊接,在實際使用時,并不限制采用其他的焊接條件和保護氣體。
A2 同一型號的焊絲,當使用Ar-O2 為保護氣體焊接時、熔敷金屬的化學成分與焊絲的化學成分的差別不大,但當使用CO2 為保護氣體焊接時,熔敷金屬中的Mn、Si和其他脫氧元素的含量會大大減少,在選擇焊絲和保護氣體時應于注意。
A3 當用戶有要求時,可按本標準的要求對鎢極氣體保護電弧焊的試件作部分或全部試驗。
熔敷金屬力學性能試驗應按本標準的規(guī)定進行.試板尺寸及取樣位置應按圖A1規(guī)定,熔敷金屬拉伸試樣按圖A2規(guī)定,V型缺口沖擊試樣按圖3規(guī)定,試件按表A1規(guī)定的焊接條件進行焊接。
附 錄B
焊絲型號對照表
(參考件)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工業(yè)部提出。
本標準由機械工業(yè)部哈爾濱焊接研究所歸口并起草。
本標準起草人溫安然、姬文晶、趙立三、杜紹芬、孫少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