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是省屬唯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yè)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職業(yè)學校和高水平專業(yè)群建設單位,學校有中國特色高水平專業(yè)群2個,建成國家級示范專業(yè)4個、省級示范性專業(yè)7個、省級重點專業(yè)13個、省級品牌專業(yè)18個、省一流高職建設高水平建設專業(yè)9個、省級高水平專業(yè)群9個。
近日,廣東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就“(新建)水污染治理與控制中心”項目發(fā)布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為237.072萬元。該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3日 09時30分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GZTT230173ZC
項目名稱:(新建)水污染治理與控制中心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2,370,720.00元
采購需求:
合同包1((新建)水污染治理與控制中心):
合同包預算金額:2,370,72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簽訂后15天內完成供貨、安裝和驗收。
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如投標人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如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則從其定。(分支機構投標,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支機構的營業(yè)執(zhí)照(執(zhí)業(yè)許可證)復印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guī)或者行業(yè)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 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2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本年度任意1個月的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按投標(響應)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yè)技術能力情況。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照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新建)水污染治理與控制中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供應商提供的貨物須全部由中小企業(yè)生產且使用該中小企業(yè)商號或注冊商標。中小企業(yè)須符合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行業(yè)(工業(yè))的政策劃分標準。(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yè))。 注:中小微企業(yè)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yè)聲明函》(見投標格式)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供應商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見投標格式)為判定標準,監(jiān)獄企業(yè)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jiān)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jiān)獄企業(yè)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新建)水污染治理與控制中心)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資格審查人員于投標(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或采購包) 投標(響應)。 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 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 監(jiān)理、 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 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響應)。 投標(報價) 函相關承諾要求內容。
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 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廣東省政府采購網
方式:在線獲取
售價: 免費獲取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4年01月03日 09時30分00秒 (北京時間)
遞交文件地點:廣東省政府采購網
開標地點:廣東省政府采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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